关于公示重庆市2015年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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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和部门会商等程序,现将重庆市2015年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对有异议企业存在的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具体问题作清楚表述,并尽可能提供相关佐证依据。收到异议后,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 系 人:龚举清 023-67611512 67300549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610室市科委高新处(邮编:401147)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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